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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倡议书


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国数字金融发展迅速,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数字金融服务快速向社会生活渗透,极大地便利了社会交易和支付结算需求。但是随着多样化支付方式的广泛运用,也出现了少数商户图方便,只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拒收人民币现金(包括硬币和纸币)的现象,给部分群众带来困扰。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现金流通秩序,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仙居富民村镇银行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体现着国家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二、鼓励安全合法的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支付工具的多样化组合,提升了我国支付体系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各市场主体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同时,要维护正常的人民币现金支付,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三、保障特殊群体的人民币支付需求。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各银行机构、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要关注人民群众和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以及欠发达地区客户群体的金融支付需求,既支持和发展线上服务,也适当保留现金服务和现金存取设施,让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取现、用现。

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抵制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人民币现金的行为,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政务服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