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渠道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我行于2023年1月1日起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模式,其辖属网点的函证业务均由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至以下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城北西路198号仙居富民村镇银行营业部,邮编:317300,联系电话:0576-89389977,联系人:询证函业务联系人,投诉电话:0576-89389992。
二、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函证业务收费按我行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仙居富民村镇银行
2022年11月14日